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 应急体系建设情况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24 17:00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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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监〔2010〕88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徐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0]88号)通知精神,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做好“十二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工作,省局将开展“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情况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由各市安全监管部门、徐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直接监管监察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二、总结内容
本辖区内“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平台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重点总结存在的问题以及“十二五”期间面临的挑战。
三、总结方式
以书面调查总结为主。各有关单位填报相关表格、撰写总结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省局统计中心(应急办)。统计中心(应急办)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四、具体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据实填报总结表格并按照提纲撰写总结报告。
2.各有关单位务必于6月10日前将填好的表格和总结报告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局统计中心(应急办)。调查表可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站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张明琦 83332407 传真:83304292
电子邮箱:zmq_aj@js.gov.cn
附件:1.“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总结报告编制提纲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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