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关于补充下达2010年 全省安全生产相对控制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21 16:55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浏览次数:

苏安〔2010〕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补充下达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相对控制指标的通知》(安委[2010]4号)精神,现将2010年我省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和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等6项相对控制指标补充下达给你们(具体指标详见附件)。请结合实际,层层分解,做好落实工作。

各地要将上述6项相对控制指标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特别是要把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和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两项新指标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各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编辑:(余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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