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关于开展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 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3 16:00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浏览次数:次
苏煤安办[2011]20号
各煤矿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应指矿山[201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自查并做好迎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组织自查验收工作。
2、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来我省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3、请徐矿集团推荐2人、大屯煤电公司推荐1人、华润天能公司推荐1人参加全国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验收工作。
4、有关单位11月5日前将参加全国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验收人员名单报省局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人:吴贵仁
电话:025-83332312, 83304292(传真)
电子邮箱wgr_83332312@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编辑:(俞茜)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