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2011年 第3号
发布日期:2011-06-13 12:54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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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3日,南京市栖霞区太新路薛家村48号一摩托车修理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并烧毁部分废旧摩托车和生活用品。经初步调查为炉具使用不当所致。 2011年6月11日,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的常州市中岳铸造厂在生产过程中,一名铸造工到冲天炉顶部查看时不慎一氧化碳中毒跌入炉内,在企业组织人员营救过程中,先后造成7人中毒送医院治疗(其中1人为合同制消防员)。事故共造成6人中毒死亡,1人正在救治中,暂无生命危险。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和《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苏安〔2010〕17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决定对这两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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