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办〔2011〕3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1年6月30日9时许,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永庆村工艺胶塑软木厂发生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其中5人伤情较重。据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由违章作业引起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志军和副省长史和平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伤员救治,妥善处理善后,查明事故原因;从实抓紧对全省生产、使用和经营化工产品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态势,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易挥发易爆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生产;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易挥发易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产和使用易挥发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其生产和使用的基本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要加强生产车间的通风和监测,确保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要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爆燃的火种、火源;加大安全投入,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针对夏季高温特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危化品特别是易挥发易爆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的事故防范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和使用化学品特别是易挥发易爆化学品企业的监管,近期要组织一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和使用企业,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