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矿企业:
根据全年培训计划安排,经研究,定于2012年在江苏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办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煤矿总工程师、安培机构负责人、安培机构管理人员、安培教师、职业健康、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培(复)训班及冲击地压防治和防治水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类别、参培人员及培训时间
(一)煤矿主要负责人复训班
参培人员:安全资格证到期需复审的煤矿主要负责人。
培训时间:第一期3月26日至3月31日,第二期6月12日至6月17日,第三期10月8日至10月13日。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初训班
参培人员:申请取得安全资格的煤矿主要负责人。
培训时间:第一期3月14日至3月23日,第二期10月29日至11月7日。
(三)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班
参培人员:煤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培训时间:二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工程技术人员)复训班
参培人员:安全资格证到期需复审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第一期2月20日至2月25日,第二期2月27日至3月3日,第三期5月8日至5月13日,第四期5月29日至6月3日,第五期6月25日至6月30日,第六期7月30日至8月4日,第七期11月12日至11月17日。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工程技术人员)初训班
参培人员:申请取得安全资格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第一期4月9日至4月20日,第二期9月17日至9月28日,第三期,12月19日至12月30日。
(六)安培教师复训班
参培人员:教师资格证到期需复审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师。
培训时间:第一期5月16日至5月21日,第二期6月5日至6月10日,第三期8月6日至8月11日,第四期11月26日至12月1日。
(七)安培教师初训班
参培人员:申请取得安全培训机构教师资格的人员。
培训时间: 8月20日至8月29日。
(八)三、四级安培机构负责人培复训班
参培人员:申请取证或证书到期需复审的三、四级安培机构负责人。
培训时间:7月9日至7月18日。
(九)三、四级安培机构管理人员培复训班
参培人员:申请取证或证书到期需复审的三、四级安培机构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第一期8月13日至8月22日,第二期9月3日至9月12日。
(十)煤矿职业健康培训班
参培人员:科(区、队)长(每矿4人)。
培训时间:第一期2月13日至2月17日,第二期5月8日至5月13日,第三期5月29日至6月3日。
参培人员:煤矿企业职业健康专职管理人员(每公司机关1人、每矿2人)。
培训时间:9月10日至9月14日。
(十一)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初训班
参培人员:申请取证的人员。
培训时间:12月3日至12月14日。
(十二)防治水管理培训班(每矿1-2人)
参培人员:煤矿企业防治水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4月23日至4月28日。
(十三)冲击地压防治培训班(每矿1-4人)
参培人员:冲击地压防治管理机构和采掘区队的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7月2日至7月7日。
二、培训内容
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内容。
三、培训地点及联系方法
江苏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徐州市贾汪区大泉镇)。
联系人及联系方法:王明新,电话:0516-85336092、18252186752。陈香虎,电话:0516-85336060,报送信息邮箱:jsxzxh@126.com。传真:0516-87705021。
四、有关要求
1、每期培训班人数不得超过80人,请各大公司严格按照上报计划送培人员。若送培人员人数与原计划有较大调整,请及时与省安培中心联系。
2、培训时间的第一天上午8:00-11:00为报到注册时间,下午开始上课。
3、参培训人员需携带的材料。
初训人员:携带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健康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4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复训人员:携带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健康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4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总工程师:携带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健康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4张1寸和1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防治水管理和冲击地压防治参培人员:携带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健康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4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4、参培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应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煤矿总工程师培训合格后同时发放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结业证书。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