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发布日期:2012-01-31 15:51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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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 75 号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已于2011年11月23日经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李学勇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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