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较大事故查处 挂牌督办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09 16:46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浏览次数:

苏安办〔2012〕65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今年上半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和《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苏安〔2010〕17号)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推动较大事故查处工作规范化、责任追究严格化,较大事故结案率稳步提升,充分发挥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但目前各地区事故查处挂牌工作尚不平衡,个别地区存在着调查工作时效进展缓慢、调查报告质量不高、责任追究力度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明确提出建立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了事故查处在强化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责任、及时组织协调解决较大事故查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较大事故调查工作规范化、有序化、高效化进行。

二、进一步规范较大事故调查组织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和完善事故调查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时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和事故损失,客观科学判定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依法依规认定和追究事故责任,认真全面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健全完善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情况沟通机制。较大事故挂牌督办期间,有关省辖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沟通,及时报告事故调查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及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进行书面或者当面汇报沟通,重点汇报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和定性分析、法律法规适用、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追究、整改措施建议等情况。事故调查组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事项进行补充和调查,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阅同意后,按程序批复结案。

四、切实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工作时效和事故调查报告质量。各地区要严格遵守《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程序》(苏安办〔2011〕49号)的规定,健全完善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统筹推进较大事故调查各个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逾期未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要向省安委会办公室做出书面说明。事故调查报告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要求拟写文本格式,除了符合行政公文的有关规定外,还要符合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切实提高调查报告的质量。

五、及时做好较大事故查处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区要按照星空体彩app官方网站首页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安委办〔2012〕27号)和《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要求,积极主动公开较大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并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后,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查处结案等情况,通过地方政府网站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网站等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较大事故调查结案情况和对外公布的内容及形式一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要加强对较大事故查处信息公开后的舆论研判,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六、严格督促落实较大事故整改措施。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较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的工作机制,对于较大事故中暴露出的安全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认真总结事故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对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定期组织开展较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监察,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七、进一步强化较大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处理,严肃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充分发挥事故的教育警示作用。

八、加强较大事故调查工作培训指导和总结分析。各地区要加强较大事故调查工作业务培训,通过专家讲座、专题研讨、定期培训等多种方式,着力培养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事故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区较大事故查处工作的总结分析,适时开展事故案例分析和研讨,研究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较大事故结案情况,对较大事故多发地区进行警示通报,不断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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