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1434/2012-00168 分        类 综合  通知
发布机构 省安委办 发文日期 2012-12-27
标        题 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苏安办电[2012]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7 17:55 浏览次数:

苏安办电[2012]14号

 

各市安委会,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办发电〔2012〕107号)精神,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就做好“两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两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扎实做好“两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把“两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其他领导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的原则,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对各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抓细、抓实、抓紧、抓好,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细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入冬以来,冰雪雨雾天气逐渐增多,道路和水上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难度加大,加之“两节”将至,客流、车流、物流都将进一步增加,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两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和危险设施的安全防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一)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冬季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频繁,加之春运高峰,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全面开展春运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和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要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门“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督检查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运输安全预案。

(二)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突出抓好“两防” 工作。一是要防范化工企业因停产或复工导致安全事故。要实行停产复工备案跟踪制度,严格化工装置开、停车制度,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严格库存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化工停产停业期间生产装置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管道内没有残留物料,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严格落实化工生产企业停产停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二是要防止冬季恶劣天气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化工企业认真做好防冻保温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尤其是要加大储罐区和管线的巡回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高度重视煤矿与非煤矿山安全,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煤矿方面:一是要针对冬季气候干燥,煤矿瓦斯、煤尘活跃容易导致事故的特点,督促企业落实瓦斯治理措施,加强高瓦斯煤矿现场管理,严格瓦斯检查、排放制度,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要组织开展煤矿瓦斯、煤尘、火灾专项监察,对所有煤矿和重点工作面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达不到安全标准,不得恢复生产。二是要针对春节期间煤矿停产检修和停产放假的惯例,督促企业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防止因放松安全管理酿成的事故。对停产放假的煤矿,要落实专人负责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并提前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矿井恢复生产前必须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送电、恢复通风和排放瓦斯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非煤矿山方面:一是对露天开采的矿山,要加大事故防范力度,合理组织开采,调整作息时间,严禁在雨雪天、雾天、黄昏以及6级大风以上天气进行作业。特别是对于采石场在雨雪天或化冻后作业时,必须先排除险石,确认现场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严防发生滑坡、坍塌事故。二是对铁矿、石膏矿以及基建矿井,要全面开展一次提升运输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及坑道支护情况的安全大检查,确保井下各大系统运作正常,防寒防冻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大对重点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力度,要对辖区所有尾矿库开展一次冬季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排渗系统可靠性和坝体的稳固性,严防垮坝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冬季防火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消防方面:冬季气候干燥、用火、用电增多,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公安、消防部门要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部署冬季防火工作。要发动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抓好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商场、大市场、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历次检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格查处,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和网吧,坚决予以取缔;对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节庆活动、晚会,要严格检查和审批,必要时组织警力现场监护。 烟花爆竹方面:元旦、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着重加强经营企业仓储设施安全条件的检查,确保经营储存安全。要组织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销售、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大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五)大力强化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坚决压降建筑事故。冬季施工困难多,作业危险程度加大,加之春节即将来临,农民工返乡心切,赶工期现象普遍,工人情绪不稳定,极易导致各类事故的发生。建设和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要针对这一时期特点,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型,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加大监管力度,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搭设、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方案、以及防止高处坠落、防火、防电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加大对施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及个人防护、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特种设备、铁路、民航、海事、电力、水利、旅游、民爆器材、学校建筑物、城市燃气管道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认真抓好本行业领域的“两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完善预案,切实做好“两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两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完善现有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要及时向有关行业和领域发布雨雪、冰冻和大风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处置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提前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物质储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及时处置救援得当。

近期,省安委会将结合年终考核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开展“两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略)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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