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2-00044 | 分 类 | 矿山安全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省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2-12-27 |
| 标 题 |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安监〔2012〕33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7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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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监〔2012〕335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针对冬春季节天气寒冷,雾霾、雨雪、冰冻等易对非煤矿山生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特点,督促有关矿山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尾矿库、采场边坡、提升运输设备等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以及爆破、车辆运输等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不良天气影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地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节日放假前后的安全防范措施。停产前,要做好采场边坡处理、采场及采空区封闭、警示标志设立、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节日期间,各地下矿山和尾矿库要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节后复产前,要认真组织开展对采场边坡、矿井井巷、机电设备、提升运输等生产系统的安全检查,消除因停产而形成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复产前的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尤其要加强新职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确保复产的安全。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各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前后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全省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好尾、开好头。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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