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143-4/2012-00096 分        类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省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2-02-20
标        题 关于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公告
文        号 苏安监〔2012〕4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12-02-20 20:51 浏览次数:

苏安监〔2012〕45号

 

    为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安全培训基地网络,促进安全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安监200883号)等有关规定对2011年资质到期的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了复审检查。经审定和公示,决定南京化工高级技工学校等125家机构符合延期复审条件,保留安全培训资质;南京市雨花台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等11家机构未提出延期复审或不符合延期复审条件,取消安全培训资质。取得资质机构的培训范围以资质证书核定内容为准;取消资质机构不得从事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现予以公告。

  各安全培训机构要以服务于安全生产为宗旨,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充实师资力量,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附件:1.保留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名单.doc 

     2.取消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名单.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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