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88-8/2012-00025 | 分 类 | 矿山安全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江苏煤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2-03-20 |
| 标 题 | 关于开展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现场核准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煤安[2012]1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煤安[2012]18号
各煤矿企业:
为扎实推进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以及《江苏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苏煤安〔2010〕2号)等规定, 经研究决定,对申报2011年度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进行现场核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准时间
2012年4月9日-13日。
二、现场核准内容
1、核准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对照条件,核准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的徐矿集团、大屯煤电公司、华润天能徐州煤电公司、扬州市矿务局。
2、核准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依据《江苏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苏煤安〔2010〕2号),核准申报省一级或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3、初审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根据相关规定,对徐矿集团张集煤矿、张小楼井,大屯煤电公司孔庄煤矿、徐庄煤矿、龙东煤矿,华润天能徐州煤电公司龙固煤矿等六对申报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进行初审。
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经现场核准、考核评级、网上公示后,江苏煤监局、省经信委将联合命名表彰。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经初审合格后,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命名表彰。
三、相关要求
1、各煤矿企业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并准备好月度、季度、年度等自查资料。
2、请徐矿集团安排地质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管理专业人员各1名、大屯煤电公司安排1名地质防治水专业人员、华润天能公司安排1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参加此次现场核准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于3月30日前报江苏煤监局安全监察处。
3、凡申报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的要求,做好迎接国家局现场核准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姜红年 电 话:025-83332430
电子信箱:jhn_aj@js.gov.cn
董伯林 电 话:025-83391969
电子信箱:jmwmtch@163.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