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2-00123 | 分 类 | 危化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省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2-04-08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全省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安监〔2012〕8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安监〔2012〕88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石油天然气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促进全省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2]40号)和全国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等生产作业单位。
二、检查重点
1、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HSE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2、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包括钻井、完井、试油和修井等作业过程安全措施及井控措施落实情况,含硫油气井硫化氢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油气处理、输送等过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管道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检测报警设施完好情况等。
3、特殊作业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风险分析、作业许可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2011年全省陆上石油天然气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检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20日至6月10日,各石油天然气企业(单位)组织全面的自查自纠,对照规定检查内容进行逐项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市级安监局。
(二)市安监局检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各市安监局对辖区内所有石油天然气企业(单位)进行逐个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省安监局。
(三)省安监局抽查阶段。6月26日至7月10日,省安监局抽调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有关石油天然气企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做好迎接国家安监总局的抽查工作。
四、检查要求
各市安监局和各石油天然气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按照检查范围、检查重点和时序进度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查全覆盖。要按照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以及油气处理、管道储运等安全生产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以及责任制,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全面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以此次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