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2-00142 | 分 类 |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省安委办 | 发文日期 | 2012-05-08 |
| 标 题 | 关于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安办〔2012〕3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安办〔2012〕31号
各市安委会办公室:
为及时总结、交流、通报各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专报制度,现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开展情况、实时进展情况;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值得广泛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安委会办公室务必高度重视相关信息和数据报送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上报工作。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信息统计报送人员联系表(详见附件1)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2、保证工作质量。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内容详实、文字简明,客观反映本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相关动态和实际情况。今年,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各地企业标准化信息报送及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企业标准化建设的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将大力总结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通报将报送省委、省政府,各地人民政府和省各有关部门。
3、信息报送方式。每月结束后5日内报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数据信息(详见附件2),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结,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度工作总结。相关信息和数据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葛晓星 电 话:025-83332406
传 真:025-83304292 邮 箱:gxx_aj@js.gov.cn
附 件: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统计报送人员联系表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