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2-00054 | 分 类 | 危化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省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2-06-29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安监〔2012〕157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已废止 | ||
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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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监〔2012〕157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提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专家技术性审查的质量,规范专家审查工作,统一审查标准,现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简称《审查要点》)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要点》分为“安全条件审查专家意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意见”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家意见”三部分。各地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时,根据审查内容,由专家分别填写对应的表格。
二、《审查要点》是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基本要求,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审查要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和细化。在项目安全审查时,可根据所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增加相应的审查内容,在附表中加以说明。
三、省安监局委托审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各位专家填写的审查意见应同时报省安监局。
各地在使用《审查要点》中有问题或疑问的,请及时和省安监局联系。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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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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