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2-00022 | 分 类 | 行政执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省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2-08-24 |
| 标 题 | 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安监〔2012〕215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安监〔2012〕215 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函〔2012〕1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安监局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统筹安排,并按以下要求,认真执行。
一、深入推进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治金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办〔2012〕64号)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本地区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安全漏洞,确保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注重统筹兼顾。要将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四项排查”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认真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请各市安监局于9月5日前将本地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相关报表报送省局监管二处。
联系人:李蓉; 电话:025-83332409;
电子邮箱:lr_aj@js.gov.cn。
附件: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略)
2. 开展专项行动以来非法违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xls
3.开展专项行动以来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xls
4.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涉及烟花爆竹相关许可证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xls
5. 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烟花爆竹企业转包分包等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xls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