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年 第11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 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07 15:39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浏览次数:

苏安监电〔2012〕8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第11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2〕2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安监部门请在成功防御9号、10号台风的基础上,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应急值守,督促企业做好应对因台风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第11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2205号)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7日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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