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1434/2013-00098 分        类 事故调查处理  公告
发布机构 省安委办 发文日期 2013-12-31
标        题 通 告 2013年第4号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对一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时        效
通 告 2013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13-12-31 22:38 浏览次数:

 

2013年11月24日,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鲁宁输油处六合分输站发现管道压力变化,经排查在横梁街道雨花石村(南京市六合区)发生原油泄漏,泄漏面积约7000平方米。该起事故经抢险救援,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发生在青岛“11.22”输油管道燃爆事故之后,社会影响恶劣。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和《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苏安〔2010〕17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决定对这一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现予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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