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3-00044 | 分 类 | 冶金工贸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省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3-03-07 |
| 标 题 | 关于推进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安监〔2013〕6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安监〔2013〕60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的《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导则》(AQ2037-2012)及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实施规范、评分办法已经发布实施。为全面推进我省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石油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易泄漏等特性,企业在实施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等过程中,承担较大的安全风险,安全生产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开展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实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有力措施,也是政府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系统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我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本着规范工作、全面推进的原则,健全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体系、考评体系,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分级达标,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工作目标:2013年底前,全省所有石油天然气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5年底前,力争全省公司级石油天然气企业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
1、落实创建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石油天然气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评审年度(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所有符合规定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创建任务。有关评审工作的组织及程序,按照苏安监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明晰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在接收企业申请等关键环节上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了解企业创建情况并加强督促,确保进度和质量。
3、加大资金投入。各企业要及早谋划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措施,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自我考评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资料台帐,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人员、资金、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尤其是保证自我考评体系建立、人员培训教育、设备设施更新完善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4、严格监督管理。各地要依托评审组织单位或相关机构,对安全监管部门、石油天然气企业和评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要本着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石油天然气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5、务求工作实效。各地要督促本地区石油天然气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标准化创建过程的监督管理,把标准化建设与行政许可、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促进企业真抓实干,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达到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