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3-00116 | 分 类 |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苏安办〔2013〕33号 | 发文日期 | 2013-06-14 |
| 标 题 | 关于命名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等5个单位“江苏省安全社区”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安办〔2013〕3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命名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等5个单位“江苏省安全社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4 20:46
浏览次数:
苏安办〔2013〕33号
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苏安办[2012]64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江苏省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经各市、县(市、区)安监局推荐,省安全社区创建促进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定,并通过网上公示,现命名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南通市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等5个单位为“江苏省安全社区”。
希望被命名单位要坚持“安全服务和持续改进”原则和安全社区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理念,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更加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社区建设水平。各创建单位都要以实现社区群众安全、健康为根本目标,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水平,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保障。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各市安委会办公室,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委会办公室: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