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30 20:43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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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煤安〔2014〕39号 各煤矿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江苏煤矿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救护总体工作水平,根据《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要求,结合《全省煤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定于2014年7月组织开展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标准 救护大队(独立中队)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进行,四级资质救护队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验收。 二、日程安排 7月8日,大屯煤电公司徐庄煤矿 7月9日,大屯煤电公司姚桥煤矿 7月10日,徐矿集团张双楼煤矿 7月22日,徐矿集团旗山煤矿 7月23日,华润天能徐州煤电公司 7月24日,扬州市煤炭工业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救护队达标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未被列入本次达标验收的救护队,由所属企业组织自查,自查结果于8月10日前报江苏煤监局救援指挥中心。 (三)请徐矿集团救护大队、大屯公司救护大队、华润天能公司各派一名业务骨干参加检查。 联系人:冷庆 联系方式:18751965495,025-83304292(传真)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6月26日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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