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 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5 20:42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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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监〔2014〕200号
各市安监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为“青奥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当前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地安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要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充实值班值守力量,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安监部门在“青奥会”期间要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遇有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向省局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同时要注意从电视、网络等媒体及群众举报掌握有关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跟踪核实。自即日起至9月底,各地须在每日17:00之前,将当日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省局值班室,做到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
三、高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和应急队伍值守的检查督查。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政府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的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坚决防止因事故处置不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情况发生。
请各市安监局于8月1日前,将领导干部带班及值班安排情况表报省安监局。
联系电话(传真):025-83304292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5日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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