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处理挂牌督办工作程序》的通知
处理挂牌督办工作程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5 14:01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浏览次数:次
苏安办〔2015〕99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江苏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工作程序》已经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程序》(苏安办〔2011〕49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江苏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工作程序》.doc
编辑:(俞茜)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