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处理挂牌督办工作程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5 14:01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浏览次数:

苏安办〔2015〕99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江苏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工作程序》已经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11日起施行。《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程序》(苏安办〔201149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1216

   附件:《江苏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工作程序》.doc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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