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创新 研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2 20:38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浏览次数:

苏安监办〔2015〕46号

各市安监局: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创新研究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5〕26号),决定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创新研究活动。为在我省扎实推进这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安监总厅应急〔2015〕26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创新研究活动。

二、各地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明确研究重点,选定1到2个课题作专题研究。

三、研究任务可由各市安监局组织县(市、区)安监局完成,也可由各市安监局组织其他部门、单位或专家学者完成。

四、请各地于5月20日前将研究课题及人员名单报省安监局应急办,8月底前上报研究成果。

联系人:吴贵仁

联系方式:18066110356,传真025-83304292

电子邮箱:wgr_83332312@163.com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创新研究活动的通知》(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编辑:(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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