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5-00036 | 分 类 | 矿山安全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省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5-07-10 |
| 标 题 | 关于开展江苏省新一轮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安监〔2015〕14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部署开展江苏省新一轮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 | ||
| 时 效 | |||
苏安监〔2015〕140号
有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5〕57号)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开展全省新一轮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体和对象
谈心对话活动的主体:省、市、县安监部门的有关领导和相关业务处(科)室负责人。
谈心对话的对象:进入关闭程序之外的所有生产、建设(新、改、扩建)、停产整顿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下同)。
二、谈心对话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的认识及体会。
2.学习交流《安全生产法》、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四最”全覆盖(最崇高理念、最神圣职责、最强烈意识、最硬业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7号)、第二批《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和第一批《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安全适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的体会和措施。
3.分析把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研讨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责任和措施。
4.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活动时间和任务安排
活动时间:2015年7月至10月。
任务安排:省安监局负责南京梅山冶金发展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冶山矿业有限公司、南京金焰锶业有限公司、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句容市仙人桥矿业有限公司、中国高岭土有限公司、苏州市小茅山铜铅锌矿、连云港新磷矿化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地下矿山以及常州市溧阳市、连云港市东海县谈心对话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余金属非金属矿山按属地监管原则由各市安监局负责。
四、相关要求
1.各市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总局组织开展的此次谈心对话活动,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谈心对话活动方案,落实专人负责与省局联系沟通,并做好谈话活动时企业参加人员的具体组织工作,确保所有矿山的全覆盖。
2.请各市安监局汇总编制《有关负责人谈心对话金属非金属矿山及矿长名单》,并于7月20日前报送省安监局一处。
3.请各市安监局填写《谈心对话双方签字单》,并于谈心对话完成后3日内将复印件报送省安监局一处。
4.请各市安监局于11月13日前将本地区谈心对话活动总结报送省安监局一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正泉,025-83230739
电子邮箱:ajyc811@163.com。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5〕57号)(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