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5-00099 | 分 类 | 综合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省安委办 | 发文日期 | 2015-08-13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安办〔2015〕6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8月17日至8月20日省安委办对部分重点地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 ||
| 时 效 | |||
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3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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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办〔2015〕65号
各市安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扎实推进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办决定对部分重点地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8月17日至8月20日。
二、督查重点
1、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吸取国内近期事故教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治完成情况。
4、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赵利复副局长带队,督查无锡市江阴市;
第二组:喻鸿斌副局长带队,督查常州市新北区;
第三组:陈忠伟副局长带队,督查南京市化工园;
第四组:赵启凤副巡视员带队,督查苏州市张家港市、太仓市;
第五组:单昕光副巡视员带队,督查扬州市化工园。
每个督查组由省局相关业务处室有关人员和2名专家(专家由各组自行选定)参加。
四、督查要求
督查组将听取当地安委办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与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交换意见,并现场抽查部分重点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排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每个督查组至少抽查2个重点化学品仓储企业。
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本次督查未安排的地区,请各市安委办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自查和督查。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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