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9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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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监办〔2016〕107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升市、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省局定于10月底在南京举办《条例》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设区市、县(市、区)、国家级开发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省安监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条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三、培训时间
10月31日-11月2日。31日下午5:30前报到,2日中午结束,下午返程。
四、培训地点
南京东郊国宾馆(南京市中山陵5号,总台联系电话:025-51800511)。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于10月27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发至邮箱:jsaqpx@sina.com,联系人:成莹,电话(传真):025-85283072。
2.本次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省安监局支付。
附件:培训班报名汇总表.doc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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