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苏安监办〔2016〕108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掌握2016年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完成和进展情况,推动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同时为综合评估各设区市年度工作绩效提供依据,现定于10月下旬对各设区市进行一次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内容 (一)非煤矿山 1.2015年“专家会诊”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 2.非煤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监管落实情况; 3.停产、复工及高温、汛期等重点时段落实检查督查情况。 (二)冶金等工贸行业 1.冶金煤气 (1)依据金属冶炼分类目录,县级建立一企一档,市级建立企业花名册台账情况; (2)落实常州会议精神,开展高炉、煤气柜等设备设施专项排查,摸清煤气区域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煤气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推动企业煤气防护站建设情况。 2.粉尘防爆 (1)依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县级建立一企一档,市级建立企业花名册台账情况; (2)对作业场所单班作业人员超过10人以上的粉尘企业开展专家核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 3.涉氨制冷 (1)对100家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105家快速冻结装置未单独设置的企业整改实施“回头看”情况; (2)省级挂牌督办的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4.有限空间 (1)每一个县(市、区)建成不少于5家有限空间作业示范企业情况; (2)督促造纸和酱菜生产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加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3)其他企业开展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和安全管理情况。 5.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行动 (1)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情况; (2)相关人员培训和资料发放情况; (3)示范企业落实推进情况。 二、督查方法 听汇报、查阅文件和台帐资料、检查和抽查部分县(区、市)和企业。 三、督查人员及督查地区 第一组:张明琦、俞卫国、石昌雪。督查扬州、泰州、南通、盐城市; 第二组:钱晓明、王笑恬、缪春锋。督查徐州、宿迁、淮安、连云港市; 第三组:童培新、肖正泉、孙忠永。督查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市。 四、督查时间 10月下旬。 五、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准备。各设区市要按照督查的重点工作内容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汇报和台帐、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突出重点,展示亮点,查找不足,全面反映本地区重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 二是提供实情。各单位要准确核查、统计、汇总有关数据,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对县(市、区)和企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听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并结合实地检查验证等方法,真实、准确掌握各地重点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 三是提出建议。各单位要总结反思今年重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为下一步和明年工作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
2016年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工作督查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