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办〔2016〕93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11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通报了近期全国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事故,省安委办传达了“11·24”事故发生后李强书记、石泰峰省长的批示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进度,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对安全专项整治企业自查不细致、不深入、不全面和没有发现问题的,要督促企业立即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企业自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县级普查要全覆盖,彻底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找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进度。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列出红表企业490家,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已经挂牌督办,对列入红表的企业,要建立整改验收销号制度,做到整改完成一家,验收一家,销号一家,并将验收销号结果及时上报省安委办。全省列出黄表企业2344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文件上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备查;对列入黄表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停产整顿,做到整改完成一家,验收销号复工一家,整改结果报市级安委办备查。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列入蓝表的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全省专家会诊检查100家仓储企业,共发现隐患969条,县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市级安监部门备查。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省安委办对隐患整改实行清单式管理,整改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并适时通过媒体公布、曝光,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和闭环管理。
三、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认真研判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省所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自查问题清单》和《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和参与,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属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检查,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将本通知迅速传达至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附件: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及省级隐患整改进展统计表.doc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