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监〔2016〕215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2016年12月26日上午9时55分左右,位于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的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2#球团矿生产线链篦机车间停产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共造成2人死亡、18人受伤。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是由于检维修计划不完善、外包项目现场监护不到位、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未确认、违规动火作业等原因导致发生的。
近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和事故通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但还是发生了扬州“12·26”爆炸事故,暴露出安全大检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各地要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6〕12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6〕20号)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动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发生,现针对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切实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实施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票证审批管理制度,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强化作业现场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原则,确认通风良好、检测达标的情况下方可开展作业,并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三、严格外包项目管理。外包项目的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作业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的,应对多个外协单位的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作业过程中需要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或存在危险作业的,应安排专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外包队伍管理不到位、较大风险作业管控不力,“三违”现象突出的,坚决予以打击,依法从严处罚,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