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监〔2016〕37号
各市安监局:
2015年,全省各地在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专项行动验收和有关专项督查中发现一批事故隐患,通过建立隐患清单,跟踪督促企业制定方案,逐项落实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2015年底,列入省级隐患清单中隐患整治率84.9%。其中,各地上报本质安全隐患企业470家,完成整治291家,省级以上组织的安全检查督查发现隐患884项,完成整治813项,相关专项检查督查各地上报未完成整治隐患742项,完成整治675项,企业隐患整治有效推进。
但在隐患整治督办中,各地工作开展也不平衡,部分地区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存在着隐患整治不彻底,督办力度不大,整治进度推进慢,台账不齐全,上报不及时等问题。为更好地推进2016年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发现的隐患,确保隐患应改尽改,现对2016年隐患治理督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进一步落实隐患清单制度。在2015年省级隐患清单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经过重新调整和分类汇总,已形成2016年省级隐患清单(另行下发)。请各市认真组织核实确认,对清单中的企业及其隐患逐项明确计划整治完成时间和当前进度,注明拟关、并、转、搬的企业和长期停产企业。对目前尚未开始整治的隐患,要逐项说明理由。各地应根据职责分工和隐患分类情况,形成市、县等各层级隐患清单,明确督办责任,确保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2.加强跟踪督办力度。各地要加强对隐患清单中企业隐患整治的督查检查,督导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和整治期间安全。隐患整治完成,由当地安监部门复查合格后销号。对长期停产企业和拟关转搬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期间留存物料以及关闭搬迁过程发生事故。
3.强化监管基础工作。2016年继续实行省级隐患清单整治进度月报告制度。请各地于3月10日前将核实确认情况报省局监管三处。从4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各市将上月本地区隐患整治进度汇总报省局监管三处。各地要建立完善本地区隐患治理督办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台账,规范督办程序,严格督办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隐患清单月报工作,及时跟踪隐患整治进度,保证隐患清单台账齐全,情况准确。各市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对月报数据认真审定,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可靠。
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025-83332369。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