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6-00044 | 分 类 | 危化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省安委办 | 发文日期 | 2016-06-01 |
| 标 题 | 省安委办关于印发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 (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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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苏安办〔2016〕4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印发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 | ||
| 时 效 | |||
省安委办关于印发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
(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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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办〔2016〕41号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扬州、泰州市人民政府:
全国第一批6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我省有11个,通过二年的安全攻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江阴、张家港、常熟、如东、滨海5个县(市、区)成效明显。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的通知》和当前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经省安委办研究决定,在第一批重点县的基础上新增5个县,第二批16个县结合正在进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结束后,通过评估调减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名单。为督促指导重点县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等工作,省安委办制定了《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附件: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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