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5·23”窒息死亡2人事故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6-12 16:51
信息来源:监管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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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监办〔2016〕61号
各市安监局:
现将《连云港市安监局关于对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5·23”窒息死亡2人事故的通报》(连安监〔2016〕5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关于1—5月份全省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苏安监〔2016〕87号)要求,督促辖区的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附件:
《关于对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5·23”窒息死亡2人事故的通报》(连安监〔2016〕55号).doc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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