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煤安〔2016〕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奖励在推进江苏省煤炭科学技术进步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科技人员,鼓励煤炭企业依靠科技进步,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委托江苏省煤炭学会组织2015年度江苏省煤炭科学技术进步奖(简称科技进步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属2014年元月—2015年12月完成的科技成果、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与应用成果,均可申报。
已获省、部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不再申报评审。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煤炭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见附件1);
2.鉴定证书或评议(验收)证书;
3.研究报告等主要技术资料;
4.经济效益证明(须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上述材料各一式一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1号江苏省煤炭学会1011室周罗定收,邮编:210024。
《江苏省煤炭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由各局、公司等申报单位汇总填写,并发送电子表格(Excel格式)至评奖办公室,电子邮箱:13813933566@139.com。
《江苏煤炭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及《江苏煤炭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项目汇总表》可直接从江苏安全生产网科技装备处栏目中下载,网址:www.jssafety.gov.cn。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部门
本次江苏省煤炭科技进步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由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主办,委托江苏省煤炭学会具体办理。办公室设在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
联系人:张雅飞,电话:025-83332422
周罗定,电话:025-83332411
附件:1.江苏省煤炭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doc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