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8 15:21 信息来源:监管一处 浏览次数:

苏安监办〔2016〕55号

 

   

 

各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9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巩固提高,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回头看”。各地要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要求,对企业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前期工作检查发现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要彻底摸清辖区内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底数,对前期工作中尚未检查到的企业检查到位,并及时补报检查信息,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进一步巩固提升专项检查工作成效,坚决遏制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要推广示范企业建设经验,到2016年底每一个县(市、区)要建成不少于5家有限空间作业示范企业。

二、突出重点,抓好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各级安监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重点抓好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摸清相关企业基本情况,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改,推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检查材料和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各地要于20161210日前将《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2016年各地区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汇总表》收齐汇总后与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一并报送省安监局(联系人及电话:缪春锋,025-83332370<带传真>;电子邮箱:ajyc811@163.com)。省局将适时对部分地区开展专项督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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