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6-00089 | 分 类 | 评价检测 通报 |
| 发布机构 | 省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6-07-11 |
| 标 题 | 关于对全省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 ||
| 文 号 | 苏安监〔2016〕122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通报全省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 ||
| 时 效 | |||
苏安监〔2016〕122号
各市安监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乙级安全评价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苏安监〔2016〕83号)要求,全省所有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均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改,在此基础上,各市安监局对辖区内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2016年6月20日-28日,省安监局组织专家抽查了12家乙级安全评价机构,主要采取人员访谈、抽查评价报告、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机构的资质条件、内部管理、报告质量、信息公开等内容。现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市安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聘请专家严格按标准规范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安全评价机构限时整改。各安全评价机构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市安监局开出的不符合项能及时落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地市安监局报送自查整改报告。
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符合基本要求,体系文件持续改进,内部管理和过程控制日趋规范,“三级”审核比较严格,评价项目组成员专业结构合理,报告编写比较规范,报告质量明显提升,过程控制记录、技术档案管理保存完好,信息公开比较及时,《江苏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在线监管系统》运行良好。
二、存在问题
各市安监局对辖区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还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各机构资质条件应进一步完善,有的技术负责人专业能力还不能完全覆盖全部业务范围,过程控制体系文件和法律法规标准更新不及时,过程控制记录不详细。报告质量还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评价单元划分的合理性、评价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全面性、对策措施的针对性,以及被评价单位的现场资料收集缺少确认手续、现场勘查记录和评价师出现场的影像资料不完整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充分认清法律责任。各市安监局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对机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真正从思想上深刻理解安全评价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与此同时,省市安监局将合力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规范安全评价市场秩序,确保安全评价机构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对扰乱市场秩序,拒不执行《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1号)的机构,将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二是准确把握,充分认识地位作用。各安全评价机构要深刻认识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要把自身作用发挥定位到“更好地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上来。要始终把做优做强作为机构的发展目标,持续加力,不断优化内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过程控制文件,不断提高管理运行质量,确保评价服务质量优质高效。
三是强化培训,充分提高技术能力。省局将认真梳理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及时组织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等业务骨干的培训,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安全评价机构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作用,整体推动提升安全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