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888/2017-00033 | 分 类 | 矿山安全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江苏煤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7-01-06 |
| 标 题 |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 2016年度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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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苏煤安〔2017〕2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开展2016年度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任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 ||
| 时 效 | |||
2016年度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通知
苏煤安〔2017〕2号
各煤矿企业: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印发的《江苏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及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苏安监[2011]84号)要求,结合省局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安排,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任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1.考核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以年初省局与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依据,对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等进行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兑现奖惩。
2.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煤矿企业及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开展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火灾等重大灾害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警示教育、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月中旬
三、考核组成员
组 长:徐林
成 员:邓江波、徐海云、赵宝华、李明武、吴祚清、
裴云龙、贺宏华、杨志钢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认真总结2016年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形成书面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送江苏煤监局安全监察处。
2.请各煤矿企业认真总结2016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谋划好2017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结合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包矿盯守责任,深入排查治理瓦斯、水害、粉尘、冲击地压、防寒防冻、停产检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具体考核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祚清 电话:13852152516 电子信箱:wzq_aj@js.gov.cn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