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
风险摸排和企业基础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6 09:45 信息来源:监管三处 浏览次数:

苏安办〔2018〕78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办公室:

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企业(单位)基础信息录入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工作,截止2018年10月30日,已录入基础信息系统的企业(单位)63937家,基本实现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全覆盖、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单位)全覆盖。

分析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统计数据,基础信息录入工作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推进不平衡。部分地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点企业(单位),特别是制造业、教育以及卫生健康系统、科研机构等企业(单位)没有做到应报尽报;二是企业(单位)填报数据不够准确。信息系统显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数与实际发证数不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与实际统计数差距较大;三是部分企业(单位)填报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部门与实际明显不符,填报随意。

为解决企业(单位)基础信息填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基础信息填报质量,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现对县级审核基础信息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企业(单位)填报数据县级审核工作

摸清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工作已经纳入省委、省政府《省化工钢铁煤电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导企业(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整、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县级安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逐家审核基础信息填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11月底前完成县级审核工作,年底前逐级上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汇总表”,做到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行业领域全覆盖、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单位)全覆盖,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

二、严格审核企业(单位)基础信息

(一)明确填报企业(单位)范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企业(领取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领取经营许可证的)、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应全部填报;化工企业应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摸排的化工企业清单保持一致(纳入关闭、转移和转产的企业不需要填报);统计范围内的涉氨制冷企业应全部填报;规模以上使用危险化学品制造业企业(含冶金煤气企业,仅在检维修和实验化验环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除外),自产制剂的、空分制氧的或有氧气储罐集中供氧的医疗单位,相关职业高中、大(中)专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做到重点企业(单位)全覆盖。

(二)明确企业类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化工企业在登录系统注册时“企业类型”勾选“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经营企业”或“危化品使用企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单位)在登录系统注册时“企业类型”勾选“其他”,并在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时按本企业(单位)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属性勾选相应行业类别。

(三)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企业登录系统注册时应勾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县级安委办按企业勾选的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认为有疑议的,由县级安委会确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四)明确重点审核内容。相关部门重点审核以下内容:企业类型和国民经济分类填写是否准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填写是否准确;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其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单位)危险化学品风险等级(红橙黄蓝)是否填报(不涉及的不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是否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信息一致(无重大危险源的不填写)。审核单位将审核情况汇总后交由安委办更正修改企业(单位)填报信息。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督导

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单位)基础数据审核和上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汇总表”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纳入2018年省安委会对市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考评内容,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省安委办有关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图一表”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序时进度和工作标准,加强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企业(单位)基础数据录入、系统数据审核,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汇总上报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编制任务,坚决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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