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煤矿安监局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3 12:59 信息来源:安全监察处 浏览次数:

苏煤安〔2018〕33号

徐州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煤安监监察〔2018〕32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你局,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做好《意见》精神传达贯彻。要立即将《意见》转发有关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全体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学习,加强宣传贯彻、强化理解掌握。

二、狠抓《意见》各项要求落实。要对标找准差距、结合实际整改,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监管制度、措施,将《意见》精神融入煤矿安全监管理念,将《意见》要求落实在煤矿安全监管实践,切实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监管。岁末年初,历来是煤矿事故多发、易发时段,要结合时段性、季节性特点,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防死守灾害严重煤矿,盯紧看牢重点采掘头面,严处重罚违法生产行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11月30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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