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1434/2018-00057 分        类 冶金工贸  通报
发布机构 省安委办 发文日期 2018-07-16
标        题 省安委办关于近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苏安办函〔2018〕1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通报近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时        效
省安委办关于近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7-16 13:35 浏览次数:

苏安办函〔2018〕13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多起涉及污水池的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6月27日,常州市金坛开发区污水提升泵站进行电器设备安装调试,承建单位常州市通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和1名施救人员共2人死亡;7月1日,盐城中绿食品有限公司在进行污水池检维修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和3名施救人员共4人死亡;7月4日,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对提升泵站进行电气线路检修时,2人落入污水池中溺亡。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对有限空间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风险辨识不到位、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个体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配备缺乏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作业相关人员安全知识缺乏,现场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同时,也反映出有关监管部门工作部署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执法检查不严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与重复发生,现结合《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贵州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18〕154号)(见附件)和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目前已进入夏季高温,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内极易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安全风险增加,且有限空间作业尤其是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维修、污水池清理等也进入频繁作业时段,极易引发事故甚至较大及以上事故。各地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尤其是较大及以上事故;要充分利用媒体进行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切实强化全社会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二、认真贯彻近期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各地要认真对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贵州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以及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安监局下发的关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的文件要求,查摆本地有限空间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根源,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要督促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的排查辨识、作业条件的再确认,完善并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严防冒险作业和盲目施救行为发生;要加强监管执法,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切实推动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认真贯彻“三个必须”精神,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参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有效落实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要加强对污水池、化粪池、沼气池、市政管道、地下室等各类有限空间的排查、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管控和外包作业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清淤清污和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造成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盲目施救等事故发生。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贵州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略)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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