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0 15:36 信息来源:监管三处 浏览次数:

苏安办〔2018〕62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相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5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省安委办《关于深化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8〕59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8〕60号),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表一图”,对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17号),紧盯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查漏点、补短板、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请各地和省相关部门于8月底前将自查情况和进一步推进措施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晓燕, 025-83332435)。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略)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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