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苏煤安函〔2019 〕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职称〔2001〕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进行换届调整。现就推荐评审专家库人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
2.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55岁以下,业绩、成果、影响突出者不限;
3.具有相关专业高工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显著,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的影响。
二、推荐对象及名额
由于是换届调整,推荐对象可含上届评委库成员。
1.徐矿集团:共38名,采矿专业专家:13名(其中采掘专业8名,通风专业3名,矿建专业2名);机电专业专家15名(含选矿专业3名、通讯专业2名);综合类专家10名(其中地质专业4名、测量专业4名、工民建专业2名)。
2.大屯煤电公司:共17名,采矿专业专家6名(其中采掘专业4名,通风专业2名);机电专业专家6名(含选矿专业1名);综合类专家5名(地质专业2名,测量专业2名,化工专业1名)。
3.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共6名,矿建专业专家4名,机电专业专家2名。
4.江苏煤炭地质局:共4名,地质专业2名,水文专业2名。
5.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共4名。采矿专业专家1名,机电专业专家2 名,化工专业1 名。
6.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共6名。机电专业专家2名;工民建专业专家4名。
7.华润天能(煤电)公司:共1名,采矿专业专家1名。
省局推荐名额另行确定。
三、推荐工作相关要求
1.推荐人选原则上以研究员级高工为主。
2.各有关单位确定推荐人选,请填写《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留任专家可不填此表)、《评审专家库人选汇总表》(附件2,留任专家在“备注”栏中注明),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省局人事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表格可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许力;联系电话:025-83332410。
附件:1.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评审专家库人选汇总表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