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应急电〔2019〕68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已经进入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段。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各地要切实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周密的检查督查工作计划,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和监管责任,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法依规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各地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相关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对零售网点实施行政许可时,要认真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不具备《规范》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对已经领取许可证的零售店(点),要立即对照《规范》要求开展符合性检查,不具备《规范》规定安全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强化风险管控措施,经整改仍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
三、运用流向信息系统开展监督管理。各地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危化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函》(危化司函〔2019〕18号)要求,使用流向信息系统对批发企业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认,通过系统线上查看和线下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防企业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产品,严控未经流向信息系统登记录入的产品存放在库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流向管理制度,对未落实流向信息化要求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全面开展经营旺季安全检查督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采取执法检查、行业协会互查、组织第三方检查的多种方式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检查督查,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五、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各地要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沟通,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省界、市界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地区,要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执法中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要彻底追查产品购销渠道,捣毁非法经营链条,依法追究组织参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依法上限处罚参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确保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取得实效。
请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星空体彩app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