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江苏省能源局
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
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8 17:22 信息来源:安全监察处 浏览次数:

苏煤安〔2019〕20号

 有关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徐州煤矿安监分局,各煤矿企业: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9〕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结合江苏煤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煤矿企业要加强对《通知》的学习宣贯,立即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对照《通知》逐条查找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对标进行整改落实。各煤矿要将《通知》要求纳入“应知应会”考试题库,以考促学,并通过专题培训、班前学习和“每日一题”等形式,提高全体从业人员对《通知》的掌握、理解。

二、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分类处置意见,进一步强化冲击地压、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源头防治、优化生产安全系统、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三、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通知》的学习、应用,将煤矿企业组织学习宣贯《通知》情况纳入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及日常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推进《通知》要求在江苏煤矿落实到位,提高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水平。

四、汛期将至,煤矿企业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水害应急预案演练、水泵联合试运转、排水沟渠清挖、防雷电设施检测等“雨季三防”工作,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查缺补漏、举一反三,严格管控水害和次生灾害风险。要密切关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发现透水征兆或遇强降雨必须立即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坚决防范和遏制水害事故和次生灾害。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江苏省能源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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