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社会应急力量
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1 14:53
信息来源: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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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应急函〔2019〕46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摸清我省主要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现状,探索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社会应急力量协同工作机制,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381号)要求,现对全省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对照调查对象和内容,按阶段开展调查统计工作,并与6月9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
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在本级注册登记的社会应急力量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掌握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认真核实社会应急力量基本信息,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此次调查摸底为契机,与社会应急力量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共同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
三、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认真统计汇总辖区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表、调查摸底汇总表,收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相关意见建议,于7月15日前报送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期间,省应急管理厅将赴有关设区市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建设调研。
联系人:吴杰,电话:025-83332406,13601455954,邮箱:63897831@qq.com。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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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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