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
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2 17:03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局 浏览次数:

  苏应急电〔2019〕29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确保机构改革后严格规范依法行政,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管理办法(暂行)》(苏安监〔2013〕143号)规定,省应急厅将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复审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设区市、县(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岗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且持有原江苏省安监局2016年核发2019年到期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含事业编)。

二、换证条件

1.取得原国家安监总局网络学院2017年结业证书的,凭结业证书、复审换证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换证。

2.未取得原国家安监总局网络学院2017年结业证书的,由所在单位提供近两年内(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参加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监管系统)组织的业务培训证明(满24学时),并参加由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凭相关材料换证。

三、考试组织及时间安排

1.考试组织:培训考试由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在各设区市考试中心进行计算机考试,使用省题库,并提前一天将考试日程、人员名单等情况报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2.考试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7月25日。

四、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实施,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汇总统一报送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2.相关材料包括:复审换证登记表(黏贴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一张,附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国家安监总局网络学院2017年结业证书、本次考试合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业务培训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等。

3.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要加强指导,加大视频监考力度,对弄虚作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并全省通报。

4.省厅执法监督局联系人:陈健永,电话:025-83332432。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联系人:成莹,电话:025-85283072,邮箱jsaqpx@sina.com。

附件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复审换证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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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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