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可江苏大屯
检测检验有限公司资质的公告
检测检验有限公司资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13 15:47
信息来源:科技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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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江苏大屯检测检验有限公司符合《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等有关规定,予以认可,机构信息详见附件。注销该机构原有的乙级资质(证书号:(2017)苏煤监检乙1702,有效期至:2020年3月12日)。现予公告。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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