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工作
10月31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机构改革动员会在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山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局的工作要求,全力落实省局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厅局党委(党组)书记、厅局长宋乐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自2000年11月28日揭牌成立以来,以“零死亡”为目标,认真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事故严惩,着力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治本攻坚,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这次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提高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迫切需要,要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这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充分依托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优势,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监察体制,开创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事业新局面。
会议强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是行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实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江苏省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与省应急管理厅合署办公,负责江苏省、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要准确把握本次改革的特点要求,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和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管监察合力。
会议要求,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快工作节奏,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改革不跑偏、不走样。要统筹兼顾抓好当前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既全力防范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又科学谋划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更好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全力推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事业再上新台阶。
徐林、姜坚、杨旭峰、薛锋、马成荣等厅局领导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