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市:“134”工作法 不断提升新城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
发布日期:2021-12-31 16:22 信息来源:扬州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扬州仪征市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仪征市新城镇创新形成“134”工作法,以固定一个机制、严格三方责任、落实四大措施为着力点,加大安全生产问题排查整改,为全镇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稳舵定向。

“1”个机制管到底。新城镇构建“1+1+13+14+X”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统筹推进镇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个“1”指1个领导机构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镇长任安委会主任负总责,分管副镇长任安委办主任具体负责;第二个“1”指聘请1家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对全镇102家企业进行月度检查、复查,并开具安全隐患整改提示单,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提供保障;“13”指13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应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企业安全、燃气安全等13个安全生产领域,各相关分管镇领导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4”指14个村(社区),属地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X”指若干个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方责任同落实。明确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三方责任,镇党委、政府负领导责任,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主体责任,即主管部门帮助其树立安全生产就是企业隐形财富的发展理念,促使其主动投入、自觉管理。

“4”项措施快整改。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采取全面覆盖、狠抓重点、条块结合和联动推进四大措施,从速推进安全隐患整改。全镇所有重点行业领域一处不漏、一个不少;结合全镇实际,对企业危化品使用、特种作业、粉尘涉爆、老旧危房及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安全生产牵头部门和属地村(社区)共同发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针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量大面广、管理混乱等难点,由牵头部门联合所在村(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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