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关于对无锡市“4·14”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5 17:46
信息来源:调查统计处
浏览次数:次
苏安〔2021〕5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
4月14日7时38分许,无锡宜兴市徐舍镇往杨巷镇方向发生一起城乡公交车与货车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
按照《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苏安〔2010〕17号)的规定和要求,省安委会决定对你市“4·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自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如下事项:
一、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经省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对事故批复结案。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属地监管部门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关闭
打印